「諸惡莫做,眾善奉行」我想這句話大家都會朗朗上口,也都明白其義;
但是做善事非得一定要捐錢或刻意到慈善機構裡才算是做好事嗎?
有位老師曾經舉過這樣的例子:「有位上班族而且還是一位虔誠的佛教徒,
不但熱心公益還時常犧牲上班的時間來幫助別人;不過有天他的同事卻
向一位法師抱怨說,你們佛教徒工作不認真還時常翹班去幫助別人,
卻把自己要負擔的工作丟給其他同事」。從這例子來檢討我們自己是否也犯
了同樣的毛病。其實行善做好事非得刻意地去從事,理應先當把我們的本分
或工作上的崗位先做好,自己有能力有時間之餘才去從事公益活動。倘若
工作與公益活動有衝突時,則要把工作上的需要放在優先才對。
所以佛教裡「行善」真正的意涵,應該先從自己「身」「口」「意」做起。
也就是先端正自己的言行舉止,當自己應盡的本分都盡心盡力了。既使沒有
額外的體力或時間從事公益活動,但在國家社會及工作崗位上或家庭裡並沒
有增加別人的負擔或煩惱,其實也是一種行善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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